桂药协〔2023〕43号
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药师协会团体标准
立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等文件精神,发挥标准引领支撑作用,制定或修订一批满足广西医药行业发展需要的团体标准,增加广西医药相关行业标准的有效供给,推动广西医药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2023年广西药师协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一)以突出重点,创新驱动。以加快广西医药行业发展为重点以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链长、附加价值高的现代医药行业体系为核心,加强标准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
(二)填补空白,完善体系。围绕广西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提出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请,以建立和完善广西医药行业链标准体系。
(三)组织保障,措施有效。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定有利于广西医药行业发展,符合广西医药行业发展方向、促进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承担单位应具备组织、技术、资金等保障条件,工作措施积极有效。
二、立项范围
(一)药学通用术语;
(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相关标准;
(三)大健康产品相关标准:
(四)药学管理、服务领域标准;
(五)医药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六)医药行业自律标准;
(七)中药材种植、产地初加工标准等。
三、报送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建议书(见附件1)、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函(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立项申请函参见附件3)(发至广西药师协会邮箱3515536569@qq.com)及盖公章纸质版报送广西药师协会办公室处。
(三)广西药师协会将组织立项论证,根据论证结果下达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鸥,13407749141;刘雯,15163900639
联系电话:0771-5869313
协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59号商务厅大院3栋A座2302房
邮编:530012
附件:1.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建议书
2.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3.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请函
4.广西药师协会团体标准模板
广西药师协会
2023年10月13日